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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33
- 處分日期
- 2025/07/03
- 違規日期
- 2025/04/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4年4月2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14A001014號函,貴公司(代表人:陳○○)於本市林園區林園段101、101-2、101-3、108地號等4筆土地申請拆除1案,業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核發(114)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18號(地址:高雄市林園區鳳林路二段31號)、(114)高雄市工建築拆字第00119號(地址:高雄市林園區鳳林路二段69號(已先動工全部拆除))拆除執照。應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三七三巷三五之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