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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文號
30-107-020010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2/26
違規日期
2016/05/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校所屬「104峽建字第635號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段一小段191地號等87筆
統一編號
1061738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