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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二新建工程分局

文號
23-108-05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5/03
違規日期
2019/03/1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處辦理「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第C715標潭子系統交流道工程(橋樑)(管制編號:B107LA7001-1)」本局於108年3月13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第10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5月16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后里區雲頭路四四之三五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潭興路一段165巷6之2號(代表位置)
統一編號
0097237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