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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1/03/01
- 違規日期
- 2021/01/1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號從事紡織品印染整理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本局於110年01月15日11時08分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稽查,稽查時放流水排放中(水色為淡紅色),經以金色亮粉追蹤確認放流水流向,發現貴公司放流水流至民權中排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形成可見、紅色之沉積棉絮及污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放流水流至民權中排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形成可見、紅色之沉積棉絮及污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3條規定,爰依水污法防治法第46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梧南路六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梧南路6-2號放流口至民權中排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