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五福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五福畜牧場

文號
30-114-03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3/08
違規日期
2024/09/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96弄29衖12之3號經營五福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1437-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9月5日派員至貴場稽查,查獲初級沉澱池(T01-4)有一多餘管線連接至地下,與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六和段七五○地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96弄29衖12之3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