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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3/10
- 違規日期
- 2023/02/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2月7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國際路一段605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至111年5月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2年5月24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未改善完成;本局再於112年2月9日派員複查,貴公司仍未改善完成。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同安里新埔六街七八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一段60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