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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3/09
 
            
            
                
- 違規日期
 
                - 2021/0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之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於109年1月至11月申報之產出量、貯存量與聯單(處理)量不平衡,有申報錯誤情事,且其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於109年9月至11月有貯存量申報,惟無產出量、聯單(處理)量申報情形;又廢水處理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109年3月至6月貯存量亦有申報錯誤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