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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3/09
- 違規日期
- 2021/0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之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於109年1月至11月申報之產出量、貯存量與聯單(處理)量不平衡,有申報錯誤情事,且其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於109年9月至11月有貯存量申報,惟無產出量、聯單(處理)量申報情形;又廢水處理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109年3月至6月貯存量亦有申報錯誤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