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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格玻璃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9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9/02
違規日期
2019/08/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檢舉,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6日12時45分至貴公司所轄廠區周界外,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情事(判定地點:大社區文化路6巷250號周界大門),嗣進廠會同負責人查察,發現貴廠正進露天燃燒廢樹葉、木材混合廢棄物,因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萬金巷一一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文化路6巷250號
統一編號
9713852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