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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26
- 處分日期
- 2022/04/27
- 違規日期
- 2022/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揭貴公司所屬清運車輛(KEF-9339)於本(111)年3月22日上午7時00分清運廢棄物進仁武焚化廠廠並於11號傾卸門傾倒廢棄物後即離廠,經本廠垃圾吊車夾取時發現廢棄物夾雜不可燃之金屬板數片且尺寸超過70公分,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暨「高雄市環保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條第(十八)項之規定,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里鳳福路八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安二巷100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仁武垃圾焚化廠)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