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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34
- 處分日期
- 2023/06/07
- 違規日期
- 2023/05/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貴事業於112年5月4日報運出口貨物一批(報單號碼AW//12/612/R0311),業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5月12日派員會同基隆關及貴公司代表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會勘,經開櫃查驗發現貨櫃內貨物為以太空袋盛裝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及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本案經檢視該批貨物外觀,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10月編製「廢棄物輸出入管制判定參考手冊」第2-10頁登載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及2-11頁登載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之樣態,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混合五金廢料)。2.再查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貨品出口同意書(EPHHB230303011)可輸出廢棄物名稱及代碼:廢電線電纜(D-2601)、廢光纖電纜(D-2603),惟貴事業本次報運輸出貨品經查驗為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E-0221)及其粉屑及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2)項目,與許可登載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五五巷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3段27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