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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極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13-02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4/02/01
違規日期
2023/09/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違規放置大型廣告物(建案名稱:美居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同里大同路三一三巷二四弄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武威二路11巷路口旁電桿
統一編號
2810218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