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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110005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違規日期
- 2020/10/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停止營業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0月16日上午巡查本市七堵區七安產業道路沿線發現一處遭棄置廢棄物,現場破袋查獲相關證物並調閱附近監視器調閱確認比對,貴行之車輛(車號:ALB-7390)109年10月14日下午13時左右至本市信義區巴塞隆納社區收運住戶之大型廢棄物、生活垃圾等廢棄物,並於109年10月15日上午6時50分左右載運至前揭地點棄置,該車輛未依規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即執行載運廢棄物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任意棄置之行為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一六七之三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七安產業道路一處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