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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60018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違規日期
- 2017/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局自主勾稽案件辦理,104年6月至10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產出、貯存情形,經查發現貴公司發光二極體製造程序(代碼:260005)產出之廢樹脂(代碼:D-0202)、不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代碼:D-2402)、多氯聯苯重量含量低於百萬分之五十且不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代碼:D-2507)及多氯聯苯重量含量低於百萬分之五十且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代碼:E-0207),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一號六樓之二、三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一號六樓之二、三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