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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協珍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3-113-04000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4/04/23
違規日期
2024/01/30
違反法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商品(老協珍熬雞精(9入))包裝體積比值為2.26,超過指定產品禮盒或複式禮盒包裝體積比值1以下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公告事項七、(一)1規定,爰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三五號一四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二段66號
統一編號
290354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