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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8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8/13
- 違規日期
- 2022/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車輛載運公司所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機構清除,任意棄置約一貨車軟墊廢料(300-400kg)於本縣芳苑鄉芳崎段xxx地號(xxxxxxxxx, 120.xxxxxx),為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查獲,並通報本局111年5月27日派員查證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完成改善照片等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茄投路一段八五巷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23.9119026, 120.3196770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