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祥聖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13-060009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6/26
 - 違規日期
 - 2024/05/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政府前於113年5月17日已限期貴事業於文到3日內(送達日期:113年5月22日)依規定完成113年4月份申報作業,惟貴事業遲至113年5月31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完成113年4月申報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新榮路八九巷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文化路2段六二三號
 - 統一編號
 - 12803763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