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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7/25
- 違規日期
- 2019/07/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位於本縣線西鄉彰濱西一路11號,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彰化縣政府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7彰府廢處字第0006-C01號),本局進行自主性網路申報勾稽作業(107年1月至12月間),發現貴公司於107年1至12月間,其產品其他未列名水泥製品(人工粒料)之產出量、銷售量及庫存量有質量不平衡之情事。案經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現場查核相關資料,其未將水分蒸散後之產品重量確實申報於系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溝內村彰濱西一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彰濱西一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