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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元畜牧場
- 文號
- 30-107-010060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違規日期
- 2017/03/3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故障,無法量測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之全部用電量;另查其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故障,未依規定妥為維護;獨立專用電度表之每日累計用電度數紀錄,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每日累計水量讀數紀錄,未依規定保存5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7年2月28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水電表設施已正常運作之證明文件,檢具自違反之日(106年3月31日)起至提送改善文件日止每日水電表操作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第17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一一鄰草漢路草二段六二二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新生村草漢路草二段622巷106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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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