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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維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80006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8/25
違規日期
2017/05/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18日執行廷維公司燃料油儲槽(T001)含硫量採樣作業,檢測結果含硫量為0.8%,超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含硫量超過0.5%之液體燃料,供固定污染源使用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限值標準,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未先取得「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逕行使用於固定污染源燃料機具,該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公義路一八○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公義里公義路一八○一號
統一編號
229451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