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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50023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違規日期
- 2019/01/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5月22日執行大發工業區污染源聯合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代碼2400999(其他基本金屬製造程序)已於107年1月30日變更刪除,惟108年1至5月仍申報該製程之原料使用、產品產出及廢棄物貯存情形(應申報於240039);另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於3樓實驗室有貯存情形,惟108年1至5月貯存量皆申報為0,未正確申報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4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