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悅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41-106-090178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
- 處分日期
- 2017/09/15
- 違規日期
- 2017/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垃圾強制分類規定辦理。二、於106年8月17日17時55分至18時20分前往文化街破袋稽查,發現該公司員工將一般垃圾內含資源回收物品一併丟入垃圾車,未依規定資源回收分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規定,依法開罰(錄影存查),填寫工作紀錄備查。三、以上經由店家確認無誤後簽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復興里文化街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282巷口
- 統一編號
- 2464387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