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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5/02/11
- 違規日期
- 2025/0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7,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緣貴廠於114年1月5日發生火災,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日14時5分抵達現場並持續進行環境監測作業。嗣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6日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貴廠火災復燃,經查貴廠因電鍍製程二度起火致有復燃情形,本府消防局現場為救災產生大量消防廢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檢測該股消防廢水pH值約為1,以銅鎳試紙測試檢出重金屬銅。查貴廠雖有調派抽水車進行消防廢水回抽作業,然因瞬間水量過大致無法完全收集,該股消防廢水遂由貴廠雨水放流口(RD04)續流至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內雨水道,最終從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雨水放流口(RD01)疏漏至樹林溪,污染承受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觀音工業區經建一路一六、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一路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