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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10018
- 處分日期
- 2025/01/17
- 違規日期
- 2024/09/1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善化廠從事金屬基本工業,本局於113年9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 65.5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基本工業所訂定之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0月29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3)限期113年11月28日改善完成,本案於113年12月3日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五一號一七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六分里東勢宅八之一、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