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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36
- 處分日期
- 2023/11/23
- 違規日期
- 2022/10/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11年10月27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發現貴公司門口進去後左側堆放廢樹脂(用10個棧板堆放)及門口進去中間堆放D-2399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原料空桶),公危品儲藏室內貯存D-2405廢油墨、產品混合溶劑及標示為D-0202廢樹脂實際為硬化之廢油墨,另蒸餾機區外有放置1桶版銅清潔廢液(業者表示為科工廠暫時貯放),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不符,顯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科技五路八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孝路18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