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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7-08002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8/28
違規日期
2018/06/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中和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查獲於7樓及8樓各設有1座不同排放口之熱媒加熱鍋爐,且總設計輸入熱值分別達200萬仟卡/小時及250萬仟卡/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裁處書主旨
自107年08月2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一二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統一編號
188682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