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080021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8/08/28
- 違規日期
- 2018/06/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和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查獲於7樓及8樓各設有1座不同排放口之熱媒加熱鍋爐,且總設計輸入熱值分別達200萬仟卡/小時及250萬仟卡/小時,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07年08月2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一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60號
- 統一編號
- 18868215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