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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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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070150
- 處分日期
- 2023/07/10
- 違規日期
- 2023/03/24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旗幟廣告管理辦法第6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受託設置之旗幟廣告(登載內容:10/1六,9:00-12:00,善化區文區育樂中心,現場超過30家廠商…),有未依本局111年9月2日環清字第1110099600號函之核定懸掛期限屆滿翌日(111年10月11日)中午十二時前,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亦未申辦展延事宜,而仍設置於違規地點,明顯有設置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情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臺南市旗幟廣告管理辦法第6條及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7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建路一九巷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中華路180之2號前道路中央分隔島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