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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文號
40-108-090003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03
違規日期
2018/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含鉛錫膏(廢棄物代碼:C-0102)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華亞一路六八號(一樓、二樓、三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