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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吉德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20-108-08003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27
違規日期
2019/05/2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製造印刷電路板及電鍍用之相關化學原物料,包括:內層黑化及後處理劑、清潔劑及抗氧化劑等,現場使用濃度小於15%之甲醛,統計107年年用量達161.6公噸,且設有攪拌槽13槽與原料儲存桶8桶,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11月29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中山北路二六一號
統一編號
844743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