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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5/12
- 違規日期
- 2023/04/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47,7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77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8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六六號七、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石頭段31之70地號 等1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