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5-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6/09/02
- 違規日期
- 2016/05/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4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貴公司(施工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段104及104-1地號等2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施工前向本府提出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備(該公司營建工程屬一級營建工地),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5年5月19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規定裁處,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結果處新臺幣4萬2,500元整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德興一路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