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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10001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0/01
違規日期
2018/09/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9月5日派員至貴公司永康一廠稽查,於廠內停車場旁垃圾場發現置放有廢塑膠桶,於其一桶內見有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攝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3號
統一編號
730083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