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瀧安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30007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17
違規日期
2021/01/3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餐飲業從事烹飪,致散布油煙或異味污染物。(餐飲業從事牛排煎煮烹飪作業,雖裝置油煙防制設備,但未被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散布油煙)(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五點經專案簽報核准,考量違規所生影響從輕處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龍生里和平東路二段一八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83號
統一編號
8309527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