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7-100009
- 處分日期
- 2018/10/30
- 違規日期
- 2018/07/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址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委託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新北市金山地區市地重劃開發工程,稽查時現場作業中,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對象第二級營建工程,現場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查核紀錄表查核場所內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缺失情形,查獲該工地未設置或採行前揭辦法第6條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設置或採行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防制設施(計10點),且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依本辦法第8條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計4點),另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計10點),合計本次稽查缺失點數總計24點,已達合計10點以上處分之規定,爰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前揭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予以告發並限期改善於107年8月17日前完成,以上稽查過程全程拍照並會同該工地承造商人員且經簽名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9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二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金山區金美段539至564等地號(仁愛路35號前)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