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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5-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6/06/20
- 違規日期
- 2016/05/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7500元整,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台中廠已立即應本局要求執行渠道內泥水抽回慢混池處理並於15時30分全數完成,及於14時2分通報本局在案,予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最終沈澱池(1)T01-8之污泥迴流管線破損,致管線內終沈池迴流污泥疏漏匯入渠道,且渠道上並未有任何防堵措施(緊急應變措施),而逕排入周界外承受水體(銅安區域排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山佳里照南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工一路1號、2號及工五路5、7號、工三路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