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學牧場
- 文號
- 40-112-070010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3/07/12
- 違規日期
- 2023/06/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位於本縣芬園鄉茄荖村芬草路一段474巷402號之牧場,經查係屬收受廚餘之再利用機構,惟於事業廢棄物申報 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查詢結果,臺端於108年至111 年收受本縣芬園鄉公所之廚餘未申報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茄荖村芬草路一段四七四巷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芬園鄉茄荖村芬草路一段四七四巷四○二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