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高雄縣政府水利處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縣政府水利處

文號
23-099-02000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3/04
違規日期
2010/01/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04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及第9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一三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仁武鄉後勁溪排水幹線(11K+660~12K+789)整治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