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晃鉎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晃鉎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21-113-10252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0/24
違規日期
2024/04/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所屬1350-E9號小型柴油車未依規定實行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鼎昌街二六○號五樓之二
違規地址
柴油車排煙檢測站
統一編號
897674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