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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4-03002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3/18
違規日期
2014/05/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八號
統一編號
070669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