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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04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違規日期
- 2019/04/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第三廠從事大型機械機具設備製造作業,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4月24日會同本局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第三廠產出之廢潤滑油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清除機構清除至廠外,無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以供查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北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北路3號地下1樓、1樓、2樓、3樓、5樓、6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