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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1/29
- 違規日期
- 2020/08/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洗選、碎石等)作業,申請取得本府核發事業廢水貯留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26日進行督察時發現為逐日記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使用(處理)水量、廢水進流量、回輸水量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