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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揚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1-107-10040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0/30
違規日期
2018/10/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本市安平區新南段26-10地號稽查,經查該地係貴公司所承造之宸旺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於現場發現電梯井內積水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拍照攝影存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里府前四街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新南段26-10地號
統一編號
2508771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