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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34
- 處分日期
- 2017/07/17
- 違規日期
- 2017/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南廍畜牧場於臺南市官田區設廠,從事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並106年4月28日環署廢字第1060031547號函通知本局該場廢棄物R-0104(105/9~106/2)、R-0112(105/9~106/2)、R-0908(106/2)漏報貯存情形,如無貯存量,每月貯存情形仍需申報為0公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二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九四五地號,南廍段九四六地號,南廍段九四七地號,南廍段九四八地號,南廍段九四九地號,南廍段九五○地號,南廍段九五一地號,南廍段九五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