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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30008
- 處分日期
- 2017/03/09
- 違規日期
- 2017/01/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保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前往查察,稽查當時發現製程(M01、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傳出異味,會同受處分人進行煙道(P001)異味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30,9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一四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14-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