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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2/07/12
- 違規日期
- 2022/05/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南投縣廢乙清字第0013號),查貴公司所管理之清運機具於111年1月2日至4月30日期間,位於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系統內執行確認,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相關情事如下:(一)車號:76-C6於111年1月2日至4月30日期間之車機資料,回傳狀況「今日無軌跡回傳」計有10日、「有聯單缺條碼」計有13日、「回傳日未達標準」計有15日。(二)車號: 80-TV於111年1月3日至3月27日期間之車機資料,回傳狀況「有聯單缺條碼」計有2日、「回傳日未達標準」計有2日。(三)車號:365-SA,於111年3月27日至4月30日期間之車機資料,回傳狀況「今日無軌跡回傳」計有35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平山一路二街一三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平山里平山一路二街一三二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