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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5/04/09
- 違規日期
- 2025/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6號〉,貴公司原設置之X級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薛X升於113年11月21日離職,貴公司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仁義路二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仁義路二二七號23.315315315315313,120.2913889290513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