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60022
- 處分日期
- 2023/06/16
- 違規日期
- 2023/05/1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8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等4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6日派員至永安橋旁涵洞勘查,見有黃泥色廢水排放情形,經循水路上游追蹤,查獲貴工程工區內有直徑約10公分小洞口排入黃水於地底下,經查係打樁作業震動過大,導致工區擋土支撐破裂,造成黃泥廢水沿道路側溝排放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瑞慶里中正路一三五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八德區茄明段32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