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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060019
- 處分日期
- 2019/06/16
- 違規日期
- 2019/04/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中壢區三民段446地號等1筆,空污管制編號:H106H21022-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第一級營建工程,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經查貴公司施工前(施工起日:106年2月1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本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三民段四四六地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三民段四四六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