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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蒼工程有限公司

文號
40-109-100049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0/10/20
違規日期
2020/09/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於所定期限內清除處理其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於上述地址推置大量土石方,未於109年9月21日前依本局北市環清字第10930595794號函提出清理計畫清理土石方;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街二段一七七巷九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8段2巷153弄52之2號對面
統一編號
2501739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