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昌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 文號
- 20-108-040015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違規日期
- 2018/11/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廠查1,4-丁二醇化學製造程序(M07)之廢氣燃燒塔(A025,現場編號L-9201)處理VOC流量(廢氣)於107年5月17日至5月23日操作期間不符許可操作條件(1小時/天、3天/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工業三路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三路九號
- 統一編號
- 8612003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