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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

文號
34-107-04000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4/18
違規日期
2017/07/05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8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所(站)運作之毒化物(三氯甲烷、甲醛、甲醯胺及重鉻酸鉀)核可文件已於106年4月22日逾期失效,未於期限前完成展延已違反毒管法第13條第4項暨第3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第3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一二八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礁溪鄉
統一編號
0381120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